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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稳步推进,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7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加分公示如下:
附件:艺术与考古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加分.xlsx
附件:艺术与考古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加分(更新部分).xlsx
公示期从202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公示期后上述材料将作为本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且不予更改。公示期间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的异议,可以电话、邮箱、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原则上不进行新项目补申请;若对已申请项目的赋分有疑问,可凭详实的证明材料(盖章证书等)扫描件在ETA系统中进行重新申请,并将申请理由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周老师 0571-88276139
联系地址: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0017585@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