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相关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附件1),现启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核、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成以下步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系统(简称ETA系统,网址:eta.zju.edu.cn);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若已登录过ETA系统,则跳过该操作),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ETA系统”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2)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一式两份,可微调表格栏目行距,本人、班主任手写签名),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两处签字,并抄写个人承诺(需手写);以及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电子版);
6、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的个人申请表和评议结果汇总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由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学院学工办)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完成资格复核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ETA系统,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更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确认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的困难生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以及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学院学工办(下同),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调高认定;
(3)如需放弃困难生资格,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提交纸质版。
三、相关安排及要求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班重视、及时跟进。
(一)复核类别及ETA系统审核
1、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或符合资助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学生本人及时联系上报学院学工办,具体如下。
2、学生取消认定、调整等级和新申请认定学生情况确认和ETA系统审核相关工作,具体为,
(1)取消认定: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学院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管理”,勾选相应学生信息,点击“取消认定”,注意做好放弃声明的纸质表存档;
(2)调整等级: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学院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管理”,勾选相应学生信息,点击“取消认定”后通知学生按照新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新申请认定:学生提交申请至班主任,按照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的流程,学生本人提醒班主任在ETA系统里完成审核,后续学院将不定期在系统跟进审核。
(二)时间安排
1、4月19日之前,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4月21日之前,学院学工办完成系统中取消认定、调整等级和新申请认定的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
3、4月26日之前,学院学工办按照《经济困难生汇总表》,院网公示;
(三)申请类别和材料要求
1、新申请: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
2、已认定:
① 困难等级不变:无需填写附件;
② 调整困难等级: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
③ 放弃困难生资格: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
【温馨提示】
电子版材料上传ETA系统,同时邮件发送下文“联系邮箱”,文件命名为:2021春夏经困生-姓名-学号-申请类别(申请类别有:新申请、等级不变、等级调整、放弃资格);
纸质版材料上交学院学工办。
联 系 人:周老师 0571-88276139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jonason.chen@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