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访问量:156

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学生资助申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的评审,现将2019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1018-19日。

公示受理邮箱:jonason@zju.edu.cn

 

注: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邮件或纸质文件的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上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若不是因为学生诚信、材料虚假等问题,原则上不再对评选结果进行更改。

2017级同学可登陆ETA系统查看资助审核结果。


【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公示】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艺术与考古学院资助工作小组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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