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访问量:1259

全体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本学期我院“推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团支部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或网址: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6&object_id=205782)通知要求,在10月中旬前完成本支部“推优”工作,于截止日前汇总全部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中国国籍;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成为共青团员一年以上),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强烈,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三个月(抗疫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另酌情考虑);

       4、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且尚未撤销的,不能作为本次“推优”对象;

       5、学习刻苦,价值观正向,上一学期中无挂科记录。

       注:每次推优的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形式

       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应确保线下“推优”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请各团支书仔细研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各团支书务必做好会议记录,可先填写附件5留档,返校后补录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推优”大会流程详见附件1(四、“推优”工作程序),其中应特别注意:参加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推优人数(含书法学2001团支部),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20%;毕业班可酌情减少推优比例,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向学院团委申请增加名额,推优名单确定后,材料填写、提交要求:

       (1)推荐对象(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附件3和“个人事迹”,交团支书审核:

      a.《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3)

    (说明:<1>表格可微调,但须严格控制在1张A4纸内;“被推荐人优缺点”栏由团支部书记或委员填写,50-200字左右,分点描述;“团支部意见”栏,团员、团支委由团支书填写;团支书、挂职团委副书记的推荐意见由学院团委书记填写,具体填写可参考附件4样表;<2>团支部名称,如“书法学2001班”对应团支部名为“书法学2001团支部”);

      b.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着重阐述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团员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落款须手写签名、时间;

      c.艺术与考古学院20XX年XX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各团支书审核、汇总本支部所有推优对象材料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2020秋冬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并及时告知对应党支部的联络人。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3日(周五)24:00

       联系邮箱:zjusoaa@126.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宋同学 18358631248、罗同学 18868103141、周老师 0571-88276139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艺术与考古学院20XX年XX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X团支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doc

附件4: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样表).doc

附件5:艺术与考古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

2020年9月29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