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7访问量:1878

全体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就本学期我院“推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团支部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或网址: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6&object_id=205782)通知要求,在10月下旬前完成本支部“推优”工作,于截止日前汇总全部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中国国籍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2、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成为共青团员一年以上),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强烈,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三个月(抗疫、疫情防控等时期表现特别优秀、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另酌情考虑);

     4、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且尚未撤销的,不能作为本次“推优”对象

     5、学习刻苦,价值观正向,上一学期中无挂科记录

     注:每次推优的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形式

     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应确保线下“推优”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请各团支书仔细研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各团支书务必做好会议记录,参见附件5,填写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推优”大会流程详见附件1(四、“推优”工作程序),其中应特别注意:参加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不含班级非团员)。

三、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20%;毕业班可酌情减少推优比例,考虑到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建议毕业班以推荐本校升学的团员为主;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向学院团委申请增加名额。

     推优名单确定后,材料填写、提交要求:

    (1)推荐对象(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附件3和“个人事迹”,交团支书审核:

     a.《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3);

    说明:<1>表格可微调,但须严格控制在1张A4纸内;“被推荐人优缺点”栏由团支部书记或委员填写,50-200字左右,分点描述;“团支部意见”栏,团员、团支委由团支书填写;团支书、挂职团委副书记的推荐意见由学院团委书记填写,具体填写可参考附件4样表、但不要直接用样表替代附件3<2>团支部名称,如“书法学2001班”对应团支部名为“书法学2001团支部”

     b.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着重阐述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团员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落款须手写签名、时间;

     c.艺术与考古学院20XX年XX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各团支书审核、汇总本支部所有推优对象材料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2021秋冬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并及时将汇总表发送至对应党支部支书或其他指定联络人。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3日(周六)12:00

     联系邮箱:zjusoaa@126.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沈老师 0571-88276139,周老师 0571-88273332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艺术与考古学院20XX年XX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X团支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doc

附件4: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样表).doc

附件5:艺术与考古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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