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本科生:
根据学校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整体安排,2020-2021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依据
1.学生评价
按照《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2.荣誉称号、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二、参评条件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每学年全校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20000元,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的标杆。在学校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之上,竺可桢奖学金学生参评的额外条件如下:
1.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优秀,至少获得2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五年制至少获得3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进程安排
此次推选工作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和邮箱同步进行。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4日(周五)12:00前填写《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doc(可参考附件样表填写)、
《个人先进事迹》.doc和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将前述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先进事迹、推荐汇总表和各类奖励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2021本科生竺奖+姓名+班级;纸质材料上交、ETA系统申请另行通知。
2.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按通知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学工办:
周老师 0571-88276139,0017585@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