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https://zjutw.zju.edu.cn/2020/0914/c32435a2194718/page.psp)有关安排,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现将本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团支部建设,着力提升支部组织力
1、持续开展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要求,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含青年教工团员),尝试指导学院学生组织、社团建立活动团支部,鼓励探索建立功能党支部;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的时代性,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摸排和做好本支部的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用好《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做到用到实处、账目清晰。
3、开展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本研共1个),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电子表以【2020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XX团支部】命名、打包发送至21414012@zju.edu.cn,纸质表交至学院团委)。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4、持续开展好“青年大学习”行动。按照学校团委统一部署,聚焦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支部可以通过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如:视频连线我院2020届“投笔从戎”的毕业生张楚峰、“在西藏当志愿者”的董星辰等等)、校外主题实践等形式,引导本支部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特别是,继续保持我院青年在2020年上半年度的“青年大学习”学习势头,详见:《五次蝉联第一,我院青年掀起“大学习”热潮》。
5、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四个更加”为导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各团支部可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时事热点、学科特点,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本支部团员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重点提升团日活动的参与度、受众面、获得感。
三、推荐表彰
各团支部务必认真做好本年度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总结工作,聚焦建设成效。各支部请将总结表(附件5)和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的电子版材料(以【2020基层团组织建设总结-XX团支部】命名、打包发送至21414012@zju.edu.cn)于12月5日前报至学院团委。
其它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
联 系 人:周老师 88276139,陈同学 13372562375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附件3.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4.《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发[2020]1号).pdf
附件5.浙江大学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