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拟颁发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4访问量:534

为了从政治上激励、精神上鼓舞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党中央设立光荣在党50纪念章。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纪念章于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首次颁发,此后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

根据做好光荣在党50纪念章颁发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党委符合纪念章颁发条件的1名党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在党组织

入党日期

转正日期

邢秀华

汉族

艺术与考古学院机关党支部

1959-06-14

1960-06-14

   

公示期从202164日至611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党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组织人事科(西溪校区艺术楼A-111室),联系电话:88273633Emailysbgs@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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