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
按照学校通知(http://ygb.zju.edu.cn/2021/0922/c31582a2423974/page.htm)要求,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请各班级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除2021年9月入学的新生外,其余在读研究生均需填写。
2、学年小结表,请正反面打印,手写签名;自行填写完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上交。上交前请确认导师意见、班级意见和德育导师意见全部填写完成。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3、学年小结将存入个人档案,请大家认真对待、如实填写。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学校文件:《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b1/77/ef3f61274be5bfe53f7638690439/63e89669-44f3-4f6c-adb7-364f01081503.pdf;
(2)学院文件:《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9号),详见:http://www.soaa.zju.edu.cn/2020/0717/c31704a2171810/page.psp;《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10号),详见:http://www.soaa.zju.edu.cn/2020/0717/c31704a2171811/page.psp;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认真阅读上述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艺术与考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加此次评奖评优(优博资助除外)。
3、其他说明:
(1)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
三、组织领导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包括德育导师、班级骨干等在内的班级评审小组,充分动员全体参评研究生,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工作。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已完成)
(二)国家奖学金
按照《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10号)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名额分配:本年度我院共5个名额,其中博士生2名,硕士生3名。
2、申请程序: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截止日前详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艺术与考古学院评奖评优业绩统计表》(附件6),将电子版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0921319@zju.edu.cn,邮件命名为“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姓名”;同时,请每位候选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答辩材料,答辩形式待后续通知。纸质版材料则于答辩、公示后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7日(周四)17:00
3、评选程序: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相关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三)专项奖学金
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请早做准备并及时关注:院网-学生思政-评奖评优栏。
(四)单项奖学金
我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有意向申请单项奖的请填写“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3),将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上交至学工办,电子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发送至0921319@zju.edu.cn,邮件命名为“单项奖+姓名”。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五)17:00
依惯例,本年度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纳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序列进行评选。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所有欲申请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同学,都需填写《艺术与考古学院评奖评优业绩统计表》(附件6),并在“申报奖项”中注明申请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35%。专项奖学金评选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否则无效。
(二)三好研究生
学校划配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总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学院兼职辅导员、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委员,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按学校通知执行(待通知)。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我院的名额为1个。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4),并随申请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纸质版上交至学工办,电子版上报至0921319@zju.edu.cn,邮件命名为“研究生先进班级+班名”。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周五)17:00
六、其他
所有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统计以电子版为准,评审结果公示后,获奖者根据获奖情况对应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步骤: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若个别奖学金拟获得者,最终未取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其先前拟获得的奖学金视为无效。
【重点提示】所有参评同学,可提前登录grs系统、修改姓名拼音,修改格式参照“Ouyang Xiaoxiao”(欧阳小小),学校将据此印制证书,务请重视!!!
上述所有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学院学工办,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108
联系老师:李老师88276139
联系邮箱:0921319@zju.edu.cn
附件3: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