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公示艺术与考古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访问量:176

各位研究生:

经学生自主申请,根据《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结果统计.xls


公示期为20211011-202110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老师:0571-882761390921319@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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