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资助2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访问量: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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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按照学校通知(www.xgb.zju.edu.cn/2021/1025/c53018a2434045/page.htm)要求,现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1. 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本年度我院名额为12人。

       2. 10月27日17:00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空白申请表填写)。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打印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

       (4)将完成签字的纸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学工办(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或学工办信箱),电子材料(附件1&2)打包以【2021国励-学号-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hendan18@zju.edu.cn,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7日(周三)17:00

       (5)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 10月29日24:00前:学院审核。

       4. 11月01日17:30前: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5. 11月03日17:30前:学工部完成审核并校级公示。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 学院加强宣传和引导,真正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激励和扶持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作用。

       3. 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名手写,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打印版照片以减少材料体积(请勿粘贴照片)学院在接收申请表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重填。

       4. 附件3模板仅供参考,请不要直接在模板上填写打印,可参照模板详实填写附件1。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2021年10月更新).doc

    人:沈老师  88276139

办公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shendan18@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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