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参评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9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排名,学院基于参评人数评选“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艺术与考古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初评名单.xlsx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11月6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请相关研究生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准确修改姓名拼音(将据此印制证书),系统提交申请(grs系统→奖助→奖学金)。
联系邮箱:0921319@zju.edu.cn
联系方式:李老师88276139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学院学工办)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