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学校通知详见:http://www.xgb.zju.edu.cn/2021/1108/c53018a2439699/page.htm。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名额
我院本年度名额为:“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一档 3人,具体要求如下:
1. 面向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大一新生、所在家庭已申请并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学生除外)
2. 资助额度:一档5000元/人
3. 其他要求: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2020-2021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或班级前50%且无挂科。
三、申请流程
1. 请申请人在11月10日前,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同时将附件1《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成绩单pdf版(详见附件3操作指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dan18@zju.edu.cn,邮件标题:【外设助学金新评】-姓名-学号;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与成绩单pdf版,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请学院于11月11日(本周四18:00)之前上交电子材料,待邮箱审核反馈后于11月15日上交纸质材料。
3.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联 系 人:沈老师,88276139
办公地址:学院团委(学工办),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shendan18@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