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充分发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研究生院关于评选浙江大学2021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1/1115/c1335a2441780/page.htm),结合人文学部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原则上应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和条件
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在4优1良及以上,且至少发表一篇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三、申请和推荐程序
1、参评论文需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提交到学院,由学院向所属学科推荐,或者由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推荐。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
2、各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初评后,根据学部要求将论文推荐到所属学部。
3、参评学位论文涉密的,评选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4、各学部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复评并排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确定本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并择优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评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截止日期
申请人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艺术楼A10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oaa03@zju.edu.cn。
2、书面材料
(1)《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二)与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装订在一起1份。
(2)《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四)1份。
3、电子材料
(1)《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命名格式:ZDYB学部-学院-一级学科名称-论文作者姓名.PDF
(2)《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四),命名格式:ZDYB附件四-学部名称
五、其他
联系电话88273418,邮箱soaa03@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一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