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等的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得者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艺术与考古学院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0921319@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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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