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7访问量:282

相关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等的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1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得者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艺术与考古学院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公示时间:20211217-1221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0921319@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8276139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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