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发展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于2021年12月开展了学院学生发展基金相关工作,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报基金出资方(含代表)原则同意,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2021-2022学年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发展基金评定结果公布.xlsx
公示期为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邮箱:0921319@zju.edu.cn。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希望以上同学保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在学习上执着追求、勇攀学术高峰,在生活中宽仁简朴、笃定理想信念。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