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21访问量:5638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下设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小组履行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的职责,负责对学院层面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制定学院的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制定学院的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选聘并任命学院或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实施情况并受理学生申诉。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白谦慎、方志伟

副组长:王小松、赵蕾蕾

成员:薛龙春、项隆元、池长庆、张晖、蒋璐、沈丹

申诉联系人:赵蕾蕾(0571-88276150zhaoll@zj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73418soaa03@zju.edu.cn

 

 考古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由该专业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须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其职责为:根据学科方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建议名单。

 

二、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对符合招生条件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考古学、艺术学理论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就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给出初审成绩。初审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

初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当年招生指标不超过1:3划定进入复试的名额。进入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4-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考核办法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可能会有微调,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届时以学院官网公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各专业委员会对申请者学术水平(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学术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科学素养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体格检查等进行综合考核。

    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各专业方向笔试科目为招生目录上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面试:各专业方向分别组织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问答,满分100分(外语20;专业问答80分)。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给分,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

复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60%

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四、录取办法

各专业方向委员会根据录取总成绩(初审成绩*40%+复试成绩*6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集体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及候补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

确认录取的学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后,与该方向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学生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计划,组建导师组,负责整个培养过程的指导,包括资格考试、开题、预答辩、答辩。针对不同培养目标,也可采取导师组指导学生,导师组成员以该方向导师为主,也可包括其他方向甚至其他院系的导师。

 

五、其他

1、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需在20225月份将体检表寄送到学院,最迟不超过530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3、其他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

4、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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