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资助】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2访问量:134

各位本科生:

在学院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的基础上,本学期开展复核与调整工作,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已结束)

公示期:2023年3月22日-3月26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的异议,均可以电话、邮箱、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后,上述材料将作为学院本学年开展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沈老师  0571-88276139

联系地址: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shendan18@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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