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约、违约、报到、档案寄送、落户以及改派等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17访问量:652

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

1)打开 http://www.soaa.zju.edu.cn/2020/1202/c43448a2223500/page.htm下载表格填写后,正反打印。

2)可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和下载打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登陆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团委盖就业章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西溪校区艺术楼108室办理。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2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不提供纸质空白三方协议,如有需要可下载《关于就业协议采用网上签约的说明》http://www.soaa.zju.edu.cn/2020/0720/c43448a2172178/page.htm信息填写完整,至艺术楼108潘老师处盖就业章,提交用人单位作为说明。

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在线签约后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一般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合理范围为月工资的1-2倍。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就业手续在线签约。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与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学院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最后学生、学院、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

【非网上签约的就业信息录入流程】

(1)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2)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界面左侧导航栏的“就业手续”一栏,选择其中“就业方案确认”,进入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就业类别、毕业去向信息、报到证信息、档案信息等,注意必须上传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工作已落实的材料。

  

三、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学生一旦签约成功,原则上不得再轻易提出解约,对于确实有特殊需要办理违约的学生,流程如下

1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方可提出违约申请;

2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3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需要同时至艺术楼108办公室提交违约纸质版材料:

1)原三方协议书(未打印的学生可不用提交);

2)新单位接收函;

3)原单位解约函;

4)个人违约申请情况说明;

5)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下载地址:附件1:《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doc,表中原单位意见、新单位意见以解约函和接收函作为附件即可)。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可不用提供。

4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5原则上只有出现“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录取公务员”、“考研升学”等情况,才可以提出违约;

6学院在收到完整的违约材料后,将在两个星期内审核相关材料,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中给出同意或拒绝违约,请学生关注违约申请状态即可。若违约申请通过,学院将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学生直接与新单位签约即可,若是申请未通过,请找对应的就业经办老师咨询。

7签约及违约流程图可见附件2: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pdf

 

四、关于报到证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定向、在职、委培学生不发报到证。

2、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

3、就业方案为“出国”的毕业生,请下载附件3:浙江大学毕业生出国(境)留学登记表.doc,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将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后,方可开具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毕业生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如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手续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4、原则上按照《全国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就业协议书》开具报到证。开具报到证抬头的规则为:

1当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同时具备时,开具的报到证抬头为后者;

2若只有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一般情况下当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时可以只有用人单位签章,否则都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则其为报到证抬头;

3未解决北京上海户口,但工作地在北京上海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原则都开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抬头一般为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领取报到证后需到报到证抬头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4毕业生要求开具的报到证抬头若与上述规则不符,请务必在上交就业三方时向学院团委说明。

5、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白联归入学生档案,红联(研究生)或者蓝联(本科生)由本人领走,在前往就业单位报到和办理户口迁移时使用;

6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补办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2)身份证(3)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7.每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学生,报到证最晚在8月31日之前开出,在此之前仍未确定报到去向的学生,报到证直接开回生源所在地(原籍),之后确定了报到证去向,需要重新开具报到证的,请办理改派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转移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学[2006] 15号)》第四章:

第十二条: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第十七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其档案由学院移交至学校档案馆集中保存、代管。

  ①档案是学生个人履历的一个证明,在个人的成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重视,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档案去向。

  ②除上海、北京就业外,其他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一般情况下,档案都需从学校寄出。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请在6月25日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e9RHQso.aspx

3关于档案信息填写的相关问题

当前我国国家统一招考毕业生的档案转递政策分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档案转递到升学学校。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3)毕业后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到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通过EMS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可以直接与学院学工办潘老师联系(0571-88276139)。

5、户口迁移问题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户口迁往升入的学校或迁回生源所在地。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3)毕业后就业:若签约单位能够落户,则迁往单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也可迁回生源所在地;若签约单位无法落户,则迁回生源所在地。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迁回生源所在地。

具体可参看http://bwb.zju.edu.cn/2022/0607/c2707a2588381/page.htm,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改派

1.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2.时间节点:应届毕业生在8月31日前,改派手续在学院艺术楼108办理(办理时间根据值班表),暑假期间也可在就业中心办理。8月31日后,改派手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3.省内调整与跨省调整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或者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以及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注意办理的时间节点)。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01、702、713室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4.改派的几种情况

1)未就业报到证开回原籍的: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即可;

2)原已就业,后办理违约且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

3)原已就业,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需盖全。

 

七、出国(境)、升学

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1、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2、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界面左侧导航栏的“就业手续”一栏,选择其中“就业方案确认”,进入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别、毕业去向信息、报到证信息、档案信息。具体按照系统要求,参考档案寄送、报到证开具通知填写即可。

 

八、其他Q&A

Q:何为《报到证》?

A:《报到证》全称“全国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就业通知书”,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各项手续的重要凭证。与当期毕业证书发放资格一致、存在唯一性,遗失补办手续复杂。报到证为蓝白(本科生)或粉白(研究生)两联,学生持蓝或粉色一联、自行携带交至接收部门(用人单位),白色一联放入档案(如图2)。

1 报到证示例(待核对要点)

 

2 报到证(样图)

Q:何为《户口转移证》?

A:一般而言,户籍、档案存放地保持一致。部分同学在一年级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至浙大,毕业后均需办理迁出。其中,对于部分城市(北京、上海)户口确认,须申请到落户资格并取得人事部门接收函三联单(如图3)方能将户口、档案放在该城市;同时,大部分一二线城市,落户时对毕业生的学历有要求,*请再三核对《户口迁移证》(如图4)上的最终学历是否准确。

   (1)毕业生离校后应尽快办理档案寄送(毕业后3个月内);若个人档案长时间滞留在学校,将会对个人未来的就业、换工作、落户等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且万一遗失、很多材料都无法补办。各位毕业生千万注意,自己对自己负责,切切!

   (2)对于已离校的同学,在线联系档案寄送流程:

    a. 待反馈的六项信息:

    单位信息:档案寄送单位,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含区号),相应邮编;

    本人信息:学号、姓名、手机号(确保2年内仍使用);

b. 若档案缺《毕业生登记表》点击:

http://www.soaa.zju.edu.cn/2020/1202/c43448a2223499/page.htm,下载填写完整后,寄送至学工办;“双证”复印件需扫描成pdf、以附件的形式,和前述几项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soaa108@163.com

3 北京、上海等户籍接收三联单(样图)

 

4 户口迁移证(样图)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学工办:0571-88276139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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