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约、违约、报到、档案寄送、落户等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14访问量:1289

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

1)打开 http://www.soaa.zju.edu.cn/2020/1202/c43448a2223500/page.htm下载表格填写后,正反打印。

2)可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和下载打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登录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团委盖就业章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室办理。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3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不提供纸质空白三方协议,如有需要可下载《关于就业协议采用网上签约的说明》http://www.soaa.zju.edu.cn/2020/0720/c43448a2172178/page.htm信息填写完整,至艺术楼A108潘老师处盖就业章,提交用人单位作为说明。

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在线签约后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一般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合理范围为月工资的1-2倍。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就业手续在线签约。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与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学院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最后学生、学院、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

【非网上签约的就业信息录入流程】

(1)登录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2)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界面左侧导航栏的“就业手续”一栏,选择其中“就业方案确认”,进入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就业类别、毕业去向信息、报到证信息、档案信息等,注意必须上传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工作已落实的材料。

【注意】无论网签与否,每位同学最后均需确认就业方案。

  

三、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学生一旦签约成功,原则上不得再轻易提出解约,对于确实有特殊需要办理违约的学生,流程如下

1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方可提出违约申请;

2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3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需要同时至艺术楼A108办公室提交违约纸质版材料:

1)原三方协议书(未打印的学生可不用提交);

2)新单位接收函;

3)原单位解约函;

4)个人违约申请情况说明;

5)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下载地址:附件1:《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doc,表中原单位意见、新单位意见以解约函和接收函作为附件即可)。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可不用提供。

4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5原则上只有出现“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录取公务员”、“考研升学”等情况,才可以提出违约;

6学院在收到完整的违约材料后,将在两个星期内审核相关材料,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中给出同意或拒绝违约,请学生关注违约申请状态即可。若违约申请通过,学院将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学生直接与新单位签约即可,若是申请未通过,请找对应的就业经办老师咨询。

7签约及违约流程图可见附件: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pdf

 

四、关于报到证

2022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详见:

【1】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5/13/content_5690111.htm

【2】https://mp.weixin.qq.com/s/tLctWkOmDB31rlMdp31dEQ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转移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学[2006] 15号)》第四章:

第十二条: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第十七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其档案由学院移交至学校档案馆集中保存、代管。

  ①档案是学生个人履历的一个证明,在个人的成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重视,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档案去向。

  ②除上海、北京就业外,其他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一般情况下,档案都需从学校寄出。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请在就业中心网站:【个人中心-就业方案确认】中填写、核对,届时档案将严格遵照此处信息寄送,后期如有更新请及时告知潘老师:0571-88276139。

3关于档案信息填写的相关问题(填写前毕业生务必自行先与接收单位确认,否则将造成退档或遗失!)

当前我国国家统一招考毕业生的档案转递政策分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档案转递到升学学校。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3)毕业后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到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情况下由学校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若去向单位需开具调档函,抬头及相关寄送信息如下:

调档函抬头: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108室,邮编:310028

收件单位: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老师)收

联系电话:0571-88276139

电子版调档函请发至soaa108@163.com;纸质版调档函请邮寄至上述地址,建议顺丰寄送(注意,调档需本人与学院学工办0571-88276139提前确认)

4、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通过EMS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可以直接与学院学工办潘老师联系(0571-88276139)。

5、户口迁移问题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国内升学:户口迁往升入的学校或迁回生源所在地。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3)毕业后就业:若签约单位能够落户,则迁往单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也可迁回生源所在地;若签约单位无法落户,则迁回生源所在地。

(4)毕业后未就业:一般迁回生源所在地。

关于2023年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请参看学校安全保卫处的通知。

  

六、出国(境)、升学

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1、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2、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界面左侧导航栏的“就业手续”一栏,选择其中“就业方案确认”,进入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别、毕业去向信息、报到证信息、档案信息。具体按照系统要求,参考档案寄送、报到证开具通知填写即可。

 

七、其他Q&A

Q:何为《户口转移证》?

A:一般而言,户籍、档案存放地保持一致。部分同学在一年级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至浙大,毕业后均需办理迁出。其中,对于部分城市(北京、上海)户口确认,须申请到落户资格并取得人事部门接收函三联单(如图3)方能将户口、档案放在该城市;同时,大部分一二线城市,落户时对毕业生的学历有要求,请再三核对《户口迁移证》(如图1)上的最终学历是否准确。

   (1)毕业生离校后应尽快办理档案寄送(毕业后3个月内);若个人档案长时间滞留在学校,将会对个人未来的就业、换工作、落户等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且万一遗失、很多材料都无法补办。各位毕业生千万注意,自己对自己负责,切切!

   (2)对于已离校的同学,在线联系档案寄送流程:

    a. 待反馈的六项信息:

    单位信息:档案寄送单位,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含区号),相应邮编;

    本人信息:学号、姓名、手机号(确保2年内仍使用);

b. 若档案缺《毕业生登记表》点击:

http://www.soaa.zju.edu.cn/2020/1202/c43448a2223499/page.htm,下载填写完整后,寄送至学工办;“双证”复印件需扫描成pdf、以附件的形式,和前述几项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soaa108@163.com

1 北京、上海等户籍接收三联单(样图)

 

2 户口迁移证(样图)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学工办:0571-88276139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15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