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推荐2022年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访问量:261



各毕业生: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现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按照《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171日(含)至20227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4.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我院本年度可推荐2名候选人。

5.申报者请于202262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3)发送至soaa108@163.com,邮件命名为“公毅奖学金+姓名”;纸质版请于63017:00前提交至艺术楼A108室学工办。

联系人:潘老师 0571-88276139


附件1: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艺术与考古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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