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2021级各行政班:
根据《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8 号)、《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院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申报2022-2023学年先进班级荣誉称号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艺术与考古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班级
二、评定条件
1、班主任重视德育工作,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班委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积极开展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班级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4、 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技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 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或因违纪受处分。
6、 班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体质健康”合格及以上等级。
备注:先进班级评定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 10%,我院共有1个名额,奖励班级建设费1000元。
三、申请办法
“先进班级”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各班级填写《先进班级评审表》(附件)并附先进班级事迹(不少于2000字),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正反双面打印)交至学院学工办沈老师处(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室),同时将于电子稿发送至shendan18@zju.edu.cn,邮件以“先进班级申报+班级”命名。
联 系 人:沈老师 0571-88276139
联系地址: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联系邮箱:shendan18@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