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10号】关于推荐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访问量:106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1年度(20212022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22年新录取的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130周三)下午5将《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oaa108@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康恩贝】姓名+学号”),纸质版交至艺术楼A108

如有问题请联系88981401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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