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访问量: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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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研工部通知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二、学院困难补助

研究生因经济困难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学工办

本次补助以路费补助为主,包括因提前离校返乡、购置疫情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一般不超过600/人,如有特殊困难,请在申请理由中详细写明;已获得本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申请本次补助。

截止时间202212161700

三、学校困难补助

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以【学校困难补助-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oaa108@163.com

截止时间202212161700

四、审核及发放

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结合导师意见、实际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审定,确定补助名单及金额。

【特别提醒】为使有限的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更好地帮到真正有需要的在校研究生,学院将严格审查各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及证明,如有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永久取消补助申请资格,并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情节恶劣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571-88276139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艺术与考古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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