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 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访问量:1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团委的通知,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学校通知详见:https://zjutw.zju.edu.cn/2023/0426/c32442a2750107/page.psp。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4日前)

请有意向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下载填写《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上交给本班班长,班长收集好后于5424:00前以“2022-2023学年春夏星级评定+班级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zengyt@zju.edu.cn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7日前)

学院团委进行材料审核,并按整理汇总材料后统一提交至校团委,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

(三)校级初审513日前)

校团委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与公示5月17前)

待校团委初审后,学院团委会对校级初审反馈结果进行复核并联系到学生本人核实,并将复核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5月21日前)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重新提交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公示。

(六)证书颁发5月21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发放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班级班长请于5424:00前上报本班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354

(三)上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由班长收集好后于5424:00前“2022-2023学年春夏星级评定+班级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zengyt@zju.edu.cn,材料内容包括: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等,材料模板见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评定流程,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院系网站的相关通知。

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等存在疑问及特殊情况,可以咨询曾同学QQ:1392416519;电话:13808475263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pdf

附件1:【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证书补办申请.doc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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