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发展党员流程相关规定,经党支部考察提名、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潘慧敏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艺博馆党支部(1人):潘慧敏
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学院党政办: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A座111
邮编:310028,电话:88273569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