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号)文件要求,学院近期启动了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经师生代表意见征求、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公示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3年7月7日17:00,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署名以邮件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公示联系邮箱:soaa03@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