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及《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经学生报名申请、专业遴选审核,已确定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级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接收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3年11月10日17:00,如有异议,可署名如实向教学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88273236/0921319@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2023-11-09访问量:10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及《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经学生报名申请、专业遴选审核,已确定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级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接收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3年11月10日17:00,如有异议,可署名如实向教学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88273236/0921319@zj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