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刁常宇老师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访问量:10

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刁常宇老师(详见附件),在完成学校和学院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校外单位兼职。公示期从2024年1231日至20251月7日止。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艺术与考古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艺术与考古学院人事科研科西溪校区艺术楼A105室

联系电话:88273633

邮箱:chli@zju.edu.cn

附件:公示名单

 

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4年1231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兼职单位

1

刁常宇

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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