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级本科生申报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访问量:1702

各位2017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2017级本科生。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学院名额。

学业进步标兵和优秀学生称号,系统会自动生成,不必申请。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19.9.19-9.20 2400

注意:

1、申请以此通知发布日期919日为始,9202400为止,不在此申请期内的提交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3、请各位同学务必使用自己的电脑申请,不要借用他人的电脑。且在申请时,注意检查是否为本人的账号登陆。

七、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  88273332  wanglj@zju.edu.cn

 

人文学院行政〔2018〕6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 .pdf

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doc

2017级本科生2018-2019学年能力素养评价结果.xls

 

 

 

艺术与考古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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