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集体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人文学院行政〔2018〕6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人文学院行政〔2018〕6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2017级本科生、2018级书法专业本科生2018-2019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进行公示(附件2)。
注意:校级社会工作标兵已经导入系统,各位同学可以到评奖评优结果中查看,不占学院名额。
公示期: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17:00
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结果如有异议,以邮件或纸质文件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要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人:王老师(手机号码:15906819697)
受理邮箱:wanglj@zju.edu.cn
附件1:人文学院行政〔2018〕6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艺术与考古学院沿用)
艺术与考古学院2017级学生、2018级书法专业学生2018-2019学年个人“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
艺术与考古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