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冬季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访问量:767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今年冬季(十二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为确保本次学位申请、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冬季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1。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艺术与考古学院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附件1)的要求,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完成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手续。凡逾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二、请申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艺术与考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的要求,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培养环节)到艺术楼A107学院教学科研科(已盖研究所公章的学位情况登记表、经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科研成果)办理学位申请和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的确认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评阅。学位论文的评阅由相关研究所统一安排。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2015年起,硕士申请学位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20%,名单由学院研究生科确定。根据学校新规定,艺术与考古学院决定硕士隐名评阅名单由学院研究生科确定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具体要求请直接与学院教学科研科联系。请申请人务必在111日前,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学院教学科研科办理学位申请的确认手续。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根据人文学部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办理学位申请时,均应提交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

    2.需要延期毕业(答辩)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务必在1026日前携带申请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办理相关手续。

    3.所送审的学位论文须符合学校关于论文编写的格式要求(见附件3)。

    4.关于学位申请的其他有关要求,请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20099月修订)》、《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5.今年冬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初定为126日,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附件1:艺术与考古学院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基本流程.docx

附件2:2019年第四季度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附件4:《浙江大学人文学科类研究生学术规范》

附件5:人文学部关于硕士学位科研要求.doc

附件6:人文学部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的有关补充规定(更新).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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