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与考古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6访问量:527

我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要求,艺术与考古学院自2019年10月启动《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订工作以来,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邮件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讨论、修改,现将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文件公示如下:

附件:【本科生评奖评优1号】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x

          【本科生评奖评优2号】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公示期: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两个《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各方面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周老师

       E-mail:zjusoaa@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座108

  

艺术与考古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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