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和学校党委相关要求,艺术与考古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9年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有效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定标准
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参考指标》(详见附件),对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按照百分制进行,90 分以上为优秀党支部,80—89 分为达标党支部,60—79分为基本达标党支部,60 分以下为后进党支部。分值构成为:党支部自评(30%)、党员群众测评(30%)、上级党组织评定考核评价(40%)。学院党委综合自评、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党支部“对标争先”等次。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方法步骤
(一)党支部自评
各党支部党员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参考指标》开展自查自评,于每年12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党员群众测评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就党支部建设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
(三)上级党组织评定
学院党委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的形式,对照考核评价参考指标进行考评。述职评议会上各党支部进行年度工作汇报。时间暂定于12月20日—12月28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将宣传工作贯穿“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始终,充分借助学院官网,以接地气、形象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先进组织、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重视结果研究,形成反馈机制。重视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分析运用,加强针对性研究,提升本单位党建整体质量。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通过一定形式向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反馈和通报。
艺术与考古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自评表(教工支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