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肩负时代使命·青春献给祖国”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访问量:6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结合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历史契机,落实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立足实践育人新理念,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奔赴基层、深入群众、接受锻炼、砥砺品格,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决定于2020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肩负时代使命·青春献给祖国

二、活动内容

       建议结合寒假返乡,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项社会实践

       对社会实践进行细化分类,实施专项计划重点培育各类专项实践活动,推动社会实践与党建工作、就业引导、公益服务和海外交流的融合,推动资源共享、加强重点培育,深化实践活动的内涵和质量。

       1. 开展“党建专项实践”,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与,支持学生党支部成建制与基层单位共建等,以党建带团建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推进党建工作引领社会实践,助力基层组织建设。

       2. 开展“就业专项实践”,鼓励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到重要国企央企、重要学术科研机构、重要金融机构、重要媒体等关键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深度体验、走访实践,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能力,引导学生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使命担当,主动将个人选择和国家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促进社会实践与就业引导的结合。

       3. 开展“公益专项实践”,强化青年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公益精神,与回访母校主题活动等相结合,广泛在家乡开展公益实践活动。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环境治理、关注水资源开发与保护,主动参与“三支一扶”、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公益实践活动,传承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实践与公益服务相融合。

       4. 开拓“海外专项实践”,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鼓励同学结合专业项目、长(短)期课程或项目交流赴海外开展实践调研,开阔国际视野,促进海外专项社会实践在地域、规模、质量上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实践国际化水平,拓展社会实践的深度和广度。

       (二)组织开展其他社会实践

       组织同学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如“红色寻访”“重走西迁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促进广大青年在实践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通过实践活动深入群众,服务社会,增长本领。鼓励和引导求是学子深入基层和社区,针对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如教育、环保、医疗、法治等)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社会、感恩生活、回报社会,将自己之所学用在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贡献浙大力量。

三、报名材料及方式

       1. 立项负责人(队长)召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附件1)、《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策划》(附件2)、《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3)、《团队成员保险购买统计表》(附件4)以及《安全承诺书》(附件5)信息填写,由队长汇总所有材料。

      2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参加不少于1次的社会实践,详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试行)》,http://xwxx.zju.edu.cn/download.php?id=43889

      3. 假期社会实践由学生自主报名、学院团委审核。不接受个人报名,有意参加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请自行组队,每队不少于3人、实践周期不少于一周,要求各实践团队明确队长1名,由队长负责归总、初审附件1-5材料后交到学院团委。

      4. 每支队伍出发前,须自行购买正规保险(各大保险公司官网有售)。

      5. 截止申报时间:2020年1月2日(周四)中午12: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108

联  系  人:周老师  88276139

                  张同学 18888922847

联系邮箱:zjusoaa@126.com

【温馨提示】

纸质材料上交清单:

       附件1:《报名表》1份;

       附件2:《活动策划》(需含安全预案)1份;

       附件5:《安全承诺书》(团队所有成员签字后),上交1份即可;

电子材料上交清单: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以【2020寒假赴XX社会实践团-负责人姓名+学号-手机号】命名后、打包发送至邮箱:zjusoaa@126.com

       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面向在校本科生。欢迎研究生组队报名,但寒假社会实践不能用于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认定。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策划(参考提纲).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4:艺术与考古学院2019-2020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保险购买统计表.xlsx

附件5:艺术与考古学院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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