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1访问量:483

我院全体2017级、2018级及中国画1901班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7 号)(附件1)规定,综合学生2019-2020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学院学工办已于前期进行学生社会工作年度考评,并在汇总各组织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审定,现公示考评结果如下:

学生会成员考评结果班团骨干考评结果(本科生部分)
学号考评等级分值备注学号考评等级分值备注
3170102435良好7
3170105688良好7
3180103079良好7
3170101056优秀10
3180102905良好7
3170101047合格4
3180100697优秀10
3170100895优秀10
3180100939优秀10
3180103686优秀10
3170101061良好7
3180100699优秀10
3170100166优秀10
3180100762合格4
3170103789良好7
3180100649良好7
3170102511良好7
3190104979良好7
3170100958合格4
3170102435良好7
3170101049良好7
3170100166良好7
学院挂职团委副书记考评结果(本科生部分)3170101061良好7
学号考评等级分值备注3180103147优秀10竺院参评
3170102435优秀10
3180100700优秀10
3170105688优秀10
3180100697良好7
新媒体宣传团队骨干考评结果(本科生部分)3180100939良好7
学号考评等级分值备注3190101997良好7
3180103643优秀10

3180100939优秀10
3190101721优秀10学园参评
3180100958优秀10


 注:

    1、若个人在上一学年中同时担任多项学生工作,仅计一项,按最高分值计算;

    2、请上述名单同学按照《【本科生评奖评优2号】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www.soaa.zju.edu.cn/2020/0908/c31730a2192934/page.htm)要求,以本通知为截图证明,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系统)完成能力素养项目申报。

       另,学院外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即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等团学组织主要成员,由学生个人向所在组织提出申请,由组织负责人出具考核结果相关证明,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将参照《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定。学生社团、校级学生组织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此次的考评。

附件1: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联系人:周老师 0571-88276139,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学工办: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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