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访问量:24

2023届本科生

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的毕业审核工作,确保毕业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毕业自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对

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在“信息查询”-“毕业资格自审”中查看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对照毕业自审页面,仔细核对每个模块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学分,填写附件自审表,打印并签字确认后交班长,班长收齐后于2022年10月10日17:30前统一交至西溪艺术楼A107教学办公室延毕学生、竺院学生请参照附件,根据培养方案自行调整自审表。

、毕业自审相关问题说明

1因转专业、重修课程课号不同等情况造成课程归类在个性课程的情况自行“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http://zdbk.zju.edu.cn)进行课程免修申请。

2、国外研修课程请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课程替换及学分认定办法(浙大本发〔2020〕11号)》做好课程认定工作。

3、申请辅修证书所用到的辅修课程不能再次计入主修专业的个性课程。

不明事宜请联系:0571-88273236/0921319@zju.edu.cn


2019级环境设计毕业自审.xlsx

2019级视觉传达设计毕业自审.xlsx

2019级中国画毕业自审.xlsx

2019级文物与博物馆学毕业自审.xlsx

2021级文物与博物馆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自审.xlsx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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