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仪器设备资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访问量:10

为规范学院仪器设备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用结合、物尽其用”原则,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仪器设备资产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zjulab.zju.edu.cn/2022/1230/c3229a2705566/page.psp),现启动全院仪器设备资产年度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年度自查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即需要检查的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入账且目前在账的资产归属为学校资产的仪器设备。各位老师需及时对本人使用和保管的仪器设备资产进行自查,自查时应核对实物及其存放地,及时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检查仪器设备标签是否粘贴到位,做到账物相符。具体可登录“浙江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系统”(http://equipinfo.zju.edu.cn/sfw/user/index.jsp根据“我领用的资产”模块中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设备资产清单,认真核对检查自己管理的仪器设备实物、存放地是否正确(不正确应修改)检查仪器设备标签是否正确并粘贴到位。若有账物不符,需提交有账无物设备上报表(见附件1),逐台查明原因并制定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在2023年1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lli201709@zj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88273332

  

附件1:浙江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上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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