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访问量:10

纪委,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勇担使命、求是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全面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加快走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作出积极贡献,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3,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名,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评选范围为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

2.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事业之友等联系结对制度,集体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6.条件保障有力。党建经费有效落实并合理使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品德高尚,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各党支部可自愿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兼报。

学院党委将在评选表彰本院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按照党内表彰校级推荐名额申报校级先进可推荐上报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1个,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1名,其中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需满足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条件)。具体程序如下:

(一)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名单,并填写《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于519日(周五)前将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

(二)学院党委推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注重考察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在征求学院纪委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并推荐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学院党委将召开大会,对评选产生的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学院党委将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102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联系人:靳萌娇

办公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A113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1-88273569

电子邮箱:1209200089@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2.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3.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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