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 〔2023〕14号)及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教学案例课程须是我校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学位课程,以我校专业学位授权领域为单位(不设领域的以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符合案例教学规范和要求、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一)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要面向高质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例作者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三)案例要以时代为观照,立足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案例素材新颖,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
(四)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1格式执行。
(五)已经获得过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作者授权书(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作者授权书需作者对案例授权确认后,由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
(二)院系推荐。各学院开展优秀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
(三)学校认定。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优秀教学案例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直接认定。已被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等认定的优秀教学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证明材料。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作者授权书(附件2)的纸质版交至艺术楼A107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oaa03@zju.edu.cn。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
邮件命名:艺术与考古学院2023年优秀教学案例申报
四、案例推广与应用
(一)优秀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浙江大学。
(二)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案例评选。鼓励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积极参加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或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入库案例申报工作(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开设案例库专业学位类别清单见附件5)。
特殊情况说明: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规定,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教学案例限额数大幅提高至114个,欢迎各位老师抓住机遇,踊跃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老师,88273418,soaa03@zju.edu.cn
附件5 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已开设案例库且我校已有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