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关于召开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15访问量:724

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院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复同意,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下简称“学代会”)拟于2021年5月28日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A座举行,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学代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改革要求,围绕学校“双一流”、“新文科”战略,回顾和总结学院学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动员和带领全院青年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以“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为导向,做到“诚真、认真、启真、守真”,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征程中成长成才,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学院党委副书记赵蕾蕾老师致开幕词;

       2、审议通过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草案)》(附件1);

       4、选举产生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和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5、大会闭幕。

二、代表名额、代表产生办法和组成要求

       1代表产生办法

       请各本科生班级按照校团委、学院团委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生代表的选报工作,组建学代会代表团。代表产生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重复推选已经在其他单位当选为学生代表的候选人。

       2、代表名额和组成要求

       2017级、2018级、2019级以及书法学2001班,各班团按照不低于总人数1%、不超过10%确定(代表名额不足2人的、一律补足为2人)。其中,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代表名额不足2人的班团,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1人)。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班团所代表名额数。以班团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代表团的工作。

       3、代表上报时间

       各本科生请在5月18日(周二)晚24:00前完成本班学生代表的选报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邮箱:2290982600@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学院第二次学代会+班级名”,如“学院第二次学代会+文博1701”;附件材料请命名为“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名单汇总表+班级名”,如“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名单汇总表+文博1701”。

       4、注意事项

       请各位学生代表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与会代表当天必须到场,无故不得请假,不得找人代替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事先向筹委会提交由班主任签字、学院团委盖章的书面请假单,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方可通过。

三、大会提案征集

       各代表团组成后,请准备本代表团的学代会提案,原则上每个代表团(毕业班代表团除外)应当形成至少1份提案,提案数量上不封顶;提案生成后,经讨论协商,请随代表名单提交至学代会筹委会汇总(【更新】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 zjusoaa@126.com),请各代表团先行准备(参考方向,见附件3、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

艺术与考古学院第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邮箱:zjusoaa@126.com

周老师:0571-88276139

武同学:18888911266

附件1: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草案).pdf

附件2: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pdf

附件4: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返回原图
/